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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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4-3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师政教学〔2016〕17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教改项目是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必不可少重要支撑。当前我校正在有计划地积极培育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请各学院(部)和各单位积极组织、加强指导,从培育教学成果奖的角度选拔和培育一批重点教改项目,争取在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获得更大的突破。

、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包含本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二)人才培养,包括“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协同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等。

(三)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包括MOOC、SPOC、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的改革。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价等。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六)以“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为目标的教学改革。

、立项类型和经费安排

    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共3个项目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资助经费0.4万元。鼓励项目所在单位按一定比例配套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是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均可申报。

(二)项目选题应围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或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重点突出在教学、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与应用推广价值。

(三)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的校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应由2以上不超过15人组成,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2.近5年内已获得过各级教改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3. 已获得市厅级以上(含)各类项目立项支持的;4.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5. 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的。

、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评和推荐

    5月17日前,所在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评工作,重点对申报项目的选题意义、研究价值、研究的可行性和项目的实践指导作用、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确定推荐的项目,所在单位的二级纪委应对其进行有关意识形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等方面的审查,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请书》最后一页)。

(二)报送材料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20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到教务处高教室,同时将材料1和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1. 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1份)

2. 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双面打印,一式8份)

3. 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支撑材料或其他说明,可以附在本人申请书的最后与申请书一起装订。若没有,可不附。

(三)学校评审

学校教务处将于5月31日前,联合学校纪委办、科技处、社科处等有关单位,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并于6月10日之前组织学校专家进行评审。

其他

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9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阐明延期理由,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王瑞辉,林芳芳;电话:0773-3698175、5846480,地址:雁山行政北楼555室育才教务楼204室,E-mail:sdgjs@gxnu.edu.cn。。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9年4月30

附件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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