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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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学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学报编辑部主任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9-04-28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研究生院副院长、学报编辑部主任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任职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基本资格

    1.原则上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56周岁;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全校在编在岗人员。

    上述任职年限及年龄时间计算到2019年4月30日。

   (三)具体岗位的条件要求

    1.研究生院副院长

   (1博士学位

   (2)教授职称;

   (3)了解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2.学报编辑部主任

   (1中共正式党员;

   (2博士学位; 

   (3高级职称;

   (4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报名方式和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个人自荐表》或《组织推荐表》(见附件),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于5月6日(星期)17:00前送交组织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639办公室,电话:369017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资格要求,校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民主推荐。

   (四)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六)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七)拟任人选任前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附件:1.个人自荐表

         2.组织推荐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8

附件

附件2:组织推荐表.docx

附件1:个人自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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