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安排,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的课。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法纪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一)向学生强调放假期间宿舍防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提高个人防范意识,采取群防群治方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各学院(部)要强化安全度汛宣传教育,向学生强调,严禁到人烟稀少区域探险、徒步、攀爬、露营或参加危险性活动,严禁到江、海、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或参加危险性活动,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三)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四)向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出行,不搭乘超载、非法营运等违规车辆。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就地休息,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例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5月4日,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例会和点名制度,并于5月5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3698162,报送邮箱:gxnuxsglk@126.com)。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春夏之交,阴雨潮湿,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部)严禁以学校或学院(部)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部)要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2019年“五一劳动节”收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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