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理论经济学学科建设,推动理论经济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2019年经济管理学院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将联合设立以“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申请者可依据2019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立项宗旨前提下,围绕国家区域经济和民族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自拟题目。经济管理学院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且年龄不超过60岁。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每个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至少含有两名在校生。
(三)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请。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课题分一类重点课题、二类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2年。一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0000元/项;二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8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5000元/项。
四、结项要求
(一)一类重点课题需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论文1篇;或者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论文1篇和CSSCI论文1篇;或者公开发表3篇CSSCI论文;或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SCIⅡ区及以上刊物、SSCI刊物或高于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级别论文1篇。
(二)二类重点课题需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论文1篇;或者公开发表2篇CSSCI论文。
(三)一般课题需公开发表1篇CSSCI论文。
(四)公开发表论文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并且作者第一单位标注为广西师范大学;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同时按以上要求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项目完成的最长研究时限为3年,从项目立项时间起算3年内未结项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被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申请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填写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5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至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701室),电子版发送至jgxykeyan@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经济管理学院联系。联系人:唐琼琼,联系电话:5816858。
附件:1.2019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4月13日
附件附件1: 2019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后发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