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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19-04-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团十八大精神,加大民族地区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实施2019年“培养计划”推荐民族地区优秀年轻干部到天津、广东、福建等地区挂职锻炼的通知》(桂青办发2019 12号)要求,团中央2019年将继续实施“培养计划”,组织民族地区优秀年轻干部到天津、广东、福建等地区挂职锻炼,现将我校推荐挂职锻炼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条件

  (一)各单位推荐参加挂职锻炼的人选,应是工作表现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专职团干部和非专职团干部均可;

  (三)正科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四)已到中央部委、外省挂过职的干部不再推荐。

    二、挂职时间

    挂职期限为6个月,于2019年5月上旬集中报到。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初步人选,要把好人选质量关,于4月11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201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干部推荐表》(含电子版)报校团委。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谭智奇联系。电话:3698502,电子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

 

 人事处

 

校团委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附件 2019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干部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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