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文化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 2019-04-03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作为立德树人主战场作用,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19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决定在我校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文化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二、活动时间

  4月3日至4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弘扬民族文化。各学院(部)利用升旗仪式、校园广播、校园网、易班、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形式,介绍我区各民族传统节日以及相应的民族文化。组织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节庆活动,体验民族文化魅力,提升民族文化素养。

  (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学院(部)通过周日例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结合学院(部)、学科特色,创新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引导各族学生感党恩、跟党走,牢固树立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正确引导。各学院(部)通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意识,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疆稳定夯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校园新闻网、易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
  (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学院(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宣传部

学工部(处)

校团委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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