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2016-2017年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师范类专业认证省级试点认证专业开展复评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9〕38号)要求,为做好材料上报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复评材料上报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南楼0718教室
三、参加人员
(一)化学与药学学院、教育学部负责人(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部)长,化学、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教学秘书;
(二)发规办、学工部(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各1名负责人;
(三)教务处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宜
请有关学院(部)、职能部门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7:30前报送参会回执,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8795695@qq.com,联系电话:0773-5846480。
教务处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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