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安排结题。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已进入结题清理年度,须提交结题材料。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发表有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且发表成果须与项目相关。
(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凡被撤项的项目,由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督促到期应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并于2019年4月11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结题材料统一交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自然科学类的项目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类的项目材料报送社科处科研科。
(二)各单位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一式1份)、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一式2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2份)。并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支撑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共一式2份),纸质材料均请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各学院(部)、各单位须审核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学术质量问题,以及检查所提交的汇总表、结题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是否已在相应的地方签字、盖章,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交。同时将所有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门邮箱。
(三)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需根据经费本和财务系统信息如实填写《结题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注:填写的经费剩余金额须与财务系统的剩余金额数据相一致,否则需重新填写打印)。经费决算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统一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学校财务部门的公章。自筹课题“经费决算表”可不填写,不需盖章。
(四)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请将批复材料作为附件上报。
(五)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六)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3690052,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社科处联系电话:3697266,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附件: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2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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