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和《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优”“两红”申报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内容及标准
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1个;“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推荐标准见附件,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二、推荐要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各二级单位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充分宣传和认真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院(部)团委、团支部及人员填写报名表,经学院(部)党委审批后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团委。
(二)综合评选。成立由校纪委办、宣传部、学工部(处)、校团委等单位组成的评选组,组织召开评审会,遴选推荐人选。
(三)审核推荐。呈报学校党委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上报自治区高校团工委。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单位团委、校级学生组织高度重视此次推优工作,坚持标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2019年3月11日下午下班前,按照申报所需材料清单要求一式2份报送校团委(雁山校区:行政北楼二楼252办公室,育才校区:文二楼北楼1006室,,同时将电子版(包括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版)发至电子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与我委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谭智奇,联系电话:3698502。
附件: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校团委
2019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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