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雁山校区补贴核发运行阶段教职工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教学计划时间内到雁山校区上课,无需通过指纹机进行指纹记录。人事处将依据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的教学计划核发雁山工作补贴;没有计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教学计划的教学时间及教学计划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到雁山校区从事教学、科研或行政业务等工作,需要通过指纹机进行指纹记录,人事处将依据各学院(部)、各单位核准的指纹记录结果核发雁山校区工作补贴。
二、因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日指纹记录只有1次的教职工,本人当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认定后与当月记录核准表一并提交人事处,可予以补贴认定。
三、因指纹不清晰、手指干燥或指纹采集等原因导致数次指纹识别不成功的教职工,请到我处重新采集指纹。若重复采集指纹仍无法成功的,请到我处登记备案。指纹采集点: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80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70。
人事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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