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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机关单位(含部分业务部门)搬迁雁山校区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2-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学布局调整的工作安排,学校机关单位(含部分业务部门,下同)已于2019年1月14~16日搬迁雁山校区,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单位搬迁雁山校区后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春季学期正常的办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机关单位搬迁雁山校区的后续工作

  (一)按时完成机关单位搬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机关单位(含部分业务部门)搬迁雁山校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师政办〔2019〕2号)和《关于做好学校机关单位(含部分业务部门)搬迁雁山校区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7日挂网)要求,在2月20日前务必逐一落实办公室安排与布置、办公桌椅与设备(电脑、电话和网络等)安装、办公物资和楼栋楼层索引等各项基础工作。其中仍未按要求报送办公电话和办公用房安排方案的,务必按要求报送:

   1.学校原已要求各单位于1月28日前自行与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联系办理移机、安装等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张洁,18977347939),落实电话配备与安装工作。若目前仍未配备安装好的,请及时安装并填写附件于2月20日前报送至校长办公室。

   2.报送雁山校区办公室安排最终方案。学校已于2018年8月份布置各单位办公室的安排方案,但因用房调整等缘故导致个别办公室安排有变化,现请在起文楼办学办公单位(含该楼栋的学院)根据划拨的办公用房等情况,将本单位最后确定的办公室安排方案(含人员组合、科室安排等),填写附件于2月20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以便于公房管理部门按照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统一重新设计、制作起文楼的门牌标识。

   (二)做好育才校区办公用房腾退、调整工作。结合机关单位搬迁至雁山校区,公房管理部门已根据办学布局调整安排草拟了育才校区用房调配方案,待学校研究确定后将于近日组织实施,届时学校将按照从严从紧控制办公用房的原则进行调整,现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提前做好育才校区办公室腾退、资产报废、划拨和物品清理等工作。

   (三)扎实做好寒假值班校区转换工作。按照《关于我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19〕3号)要求,妥善安排好开学前1周即从2月18日起在雁山校区值班的各项工作,如单位公章转移与保管、值班地点变化告知等,同时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增派值班人员,至开学前的过渡阶段在育才校区设置咨询服务人员,以便于衔接工作。

  (四)科学制定多校区运行方案。搬迁工作方案中“部分搬迁和暂不搬迁”的2类单位,要根据机关单位搬迁雁山校区的重大布局调整情况,在原已报送的多校区运行模式基础上再次论证并确定最终的运行方案(如上班、值班等安排),同时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布,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办事。上述单位的运行方案请于2月2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按时报送至起文楼622室,电子版发送至2858402501@qq.com

二、谋划做好机关单位搬迁雁山校区的系统工作

   机关单位搬迁雁山校区工作是学校发展中的大事,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的管理重心将转移至雁山校区,多校区管理模式涉及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行政运行和后勤保障等系统复杂工作,牵扯方方面面,环环相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的方针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前预判因管理中心转移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学校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沟通,谋划做好多校区管理的系统工作。

三、加强机关单位搬迁和多校区办学的督促与检查工作

   (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搬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搬迁工作组组长,对本单位的搬迁工作负总则,全面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的搬迁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开学前机关搬迁后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准备工作。

   (三)学校督查督办、搬迁办和机关党委等部门要强化机关单位搬迁和多校区办学的效能监察,及时督查督办涉及的有关工作。为确保今年春季开学正常的办学秩序,开好头起好步,学校定于2月21日对机关单位(含业务部门)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校长办公室倪水雄联系,联系电话:13978342046。

 附件: ××××单位雁山校区办公室安排方案和办公电话安装情况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2月17日

 

附件

附件:××××单位雁山校区办公室安排方案和办公电话安装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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