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收费工作,避免因缴费问题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现将关于已办理缓交、拟退学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学校制定了《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严格按规定执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
二、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学期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于2019年2月24日前缴清所欠学杂费。
三、请各学院(部)将拟退学学生名单与教务处、研究生院核实,报备财务处备案。
截至2019年1月7日统计的欠费名单已发送至学院(部)指定邮箱,请各学院(部)领导、辅导员查收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财务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