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报请并获准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工作。根据招聘岗位情况与符合应聘资格人员情况,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延长了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并确定了其余岗位的考试安排。现将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应聘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9年1月4日上午9:00~13:00
(二)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文科综合楼305教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4.党员证明材料;
5.学生干部证明(任职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无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则需出示任职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模板见附件2);
6.获奖证书。
备注:以上复审材料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原件遗失的可凭借由发证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三、笔试
(一)时间安排:
1. 报到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14:00-14:15;
2. 笔试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14:30-16:30
(二)考场安排请应聘者在报到时到指定地点自行查阅。
(三)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四)笔试纪律要求:按《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笔试考场规则》和《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笔试前张贴在考场门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我校将按照上述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
(一)时间安排:
1. 报到时间:2019年1月5日上午8:00-8:30;
2.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上午9:00-18:00。
(二)考场安排请应聘者在报到时到指定地点自行查阅。
(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思想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每人面试12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纪律要求:按《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面试考场规则》执行(面试前张贴在考场门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我校将按照上述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通知中有关笔试、面试纪律要求将张贴在相应的考场门口,请应聘者自行阅读知晓。
(四)为了考试的保密要求,原则上考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场(出入洗手间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如确有要离开的,请考生本人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学校统一安排桂林市外高校考生1月4日、5日的住宿。
(七)面试当天12:00-13:00为用餐时间,候考考生和未宣布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离场,学校统一安排午餐。
(八)考生要在面试开始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九)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布:2019年1月5日晚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联系人:李老师、龙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6402。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学生干部证明模板
3.报到及考试地点地图
广西师范大学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