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4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5日—15日。后续其余子项目请自行关注国家留学网
二、申报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具体请参看国家留学网各项目简章。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系统下载)一式1份,要求所在单位拟写好推荐意见,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学校留存;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一式1份;
(三)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申报系统要求准备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
(四)申报纸质材料应于项目申报截止当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均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获取邀请函。
(二)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选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周勇 ,联系电话:5846403,邮箱:gxnuszk@126.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44号)
人事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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