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自治区人社厅会在每年3月下发文件通知,开展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为做好第八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推荐准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西师范大学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参见《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有符合条件的限推荐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2018年12月29日—2019年2月27日,各学院(部)向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二)2019年2月28日—3月15日,学校组织评审、答辩,确定拟推荐团队名单;
(三)2019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根据自治区正式申报通知要求推荐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推荐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科研项目、论文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所有证明材料均由基层推荐单位负责核定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word版一式一份;
2.《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PDF文档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并于2019年2月27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5846403 ,电子邮箱: gxnuszk@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
2.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桂人发〔2004〕67号)
3.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4.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入选名单(第1-7批)
人事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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