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寓文化氛围,鼓励先进,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学院(部)领导指定专人抓管理工作,成立学院(部)和年级公寓管理工作检查小组,公寓寝室每室有寝室长,能认真贯彻执行公寓管理规定。
2.制度健全。有健全的公寓检查制度,学院(年级)每月检查两次以上,并有文档存档。
3.星级文明寝室和“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获奖比例大。
4.学生自我管理好,在公寓违章违纪现象少。
(二)先进个人
1.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在本单位的学生公寓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政工干部。
2.在公寓自我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和同学。
二、评比办法
(一)先进集体
请各学院(部)准备务实简明(最好用事例和数据)的书面申报材料,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初评,报学工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审批。
(二)先进个人
由学院(部)按分配额(见附件1)推荐并填写登记表,报学工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审定。
三、奖励办法
(一)先进集体: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评比时间和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和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于2018年12月24日前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雁山校区学院交到雁山第四学生公寓一楼,联系电话:3698216;育才、王城校区学院交到育才第十学生公寓一楼,联系电话:5818547。
(二)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是推动我校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通过评比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促使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学工部(处)
后勤服务集团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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