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8年度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清单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结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前,要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同时基金委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项目发表的论文,不允许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允许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项目如有人员变更与经费调整的情况,请在进展报告中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栏说明。
三、时间要求
(一)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提交之后还需经财务审计等系列工作才能正式提交基金委,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报告。
(二)进展报告已经可以在系统上填写,请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线完成进展报告的撰写工作。
(三)结题/成果报告的在线填写并通过单位审核之后,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8年需要填写进展报告以及需要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由科技处直接发送至相关学院。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5846837。
附件:1-1.通用模板(进展报告)
1-2.通用模版(结题报告)
2.填写说明&撰写要求
3.结题项目公函模版
4.补充说明
5.中期进展(结题报告)增加成果步骤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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