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国际化工作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报送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以及教职员工出国(境)工作、访学、进修、攻读学位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等。
二、报送内容
(一)教职工出国(境)执行一般性行政出访团组计划;
(二)教职工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将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纸质版)汇总后,由所在学院(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8年12月26日前报送国际交流处(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电话: 5857127/5830610),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international@gxnu.edu.cn(文件名格式“XXX学院(部)-2019出国(境)计划”)。
四、计划管理
我处将汇总各学院(部)、各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上报学校审核,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可根据业务需要统筹纳入学校因公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并通过审核的计划执行2019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和派出工作。对确需临时安排的使用科研或课题经费的学术交流合作,可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
附件:1. 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一般性行政出访)
2. 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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