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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3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保证寒假期间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能及时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因公出国(境)新团组的截止时间

    我处受理因公出国(境)新团组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日(星期五)。寒假期间,不再受理因公出国(境)新团组的申请材料。

    二、寒假期间继续处理已受理团组的后续报批手续

    2019112日至222日,我处将安排值班人员继续处理已受理团组的审批、协助签证/签注、证件领取、行前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工作人员值班安排如下:

   (一) 寒假值班时间

    第一时间段:2019年1月12日-1月25日;

    第二时间段:2019年2月12日-2月22日;

    备注:星期六、星期日不安排值班人员。

   (二)寒假期间专办员和联系方式:

    第一时间段:李晓玲,15877033710;

    第二时间段:陈瀚全,13557833185。

   (三)2019年1月26日至2月11日期间,暂停办理因公出国(境)所有相关业务。

    三、恢复因公出国(境)新团组的受理时间

    2019223日,我处继续受理因公出国(境)新团组的申报材料,其他所有相关业务也恢复正常办理。

    四、提前准备申请材料,预留足够审批时间

    请有出访计划的教职工根据通知时间,提前准备好因公出国(境)申请材料,预留出足够的办理审批时间。

    五、特别提示

   (一)出访美国或办理2个国家签证的,需预留3个月办理审批时间;

   (二)出访申根国,需预留2个半月办理审批时间;

   (三)出访其他国家,需预留2个月办理审批时间;

   (四)赴港澳台地区,需预留1个半月办理审批时间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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