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2018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决定提高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标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性质
根据《关于核定区直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0-2012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桂人社函(2012)2000号)精神,明确我校雁山校区工作补贴纳入绩效总量项目内发放。
二、发放对象
在雁山校区工作的校本部在编及校聘教职工。
三、发放时间范围
(一)学校工作日到雁山校区上班及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参与雁山校区值班工作的教职工。
(二)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每月计发不超过25天;专任教师课程安排每月如有超过25天的情形,按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的教学计划为准;特殊情况及特殊岗位如每月计发天数超过25天的,以学校批准为准。
(三)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调整,试运行一年。
四、发放方式
(一)雁山校区工作补贴采用指纹考勤计时方式记录,结合教学计划、会议安排、值班计划核算。
(二)雁山校区工作补贴结合各单位核准报送的考勤情况按月核算,每月发放一次。
五、发放标准
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考虑到指纹考勤机初装阶段存在指纹采集、设备调适等特殊情况,2018年12月1日至30日为指纹考勤试运行阶段,该阶段由人事处依据指纹考勤机考勤记录,结合教学计划及单位考勤核算12月雁山校区工作补贴。
(二)从2019年1月起,学校将依据指纹考勤机考勤记录核发雁山校区工作补贴。在教学计划内因特殊原因无完整考勤记录的特殊情况,可结合教学计划给予核发。
(三)指纹考勤机为联网保存数据,教职工可在校园任意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指纹考勤机安装位置详见附件2。
(四)指纹采集工作安排:2018年11月26日至29日为集中采集指纹时间,教职工在本部门、本学院采集指纹。2018年11月30日起需要采集指纹的教职工请到人事处采集。
(五)根据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雁山校区工作补贴实行新标准后,教职工乘坐校车每次收费3元。
附件:1.雁山校区工作补贴发放标准
2.指纹考勤机安装位置示意图
人事处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