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师政学工〔2016〕5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见师政教学〔2017〕2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继续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毕业生,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
二、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资助,资助额度10000~30000元,第二批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已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园、创客中心、二级学院(部)创客空间,优先考虑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二)创业项目入驻期间,要求经营业务有增长、商业模式清晰、建立了良好的销售团队、实施有效的市场策略,创业项目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三)创业项目需提供准确、清晰的历史财务数据、财务预测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
请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需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并于11月25日12:00前交到育才校区理二楼2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474685103@qq.com。(证明项目经营复印件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历史财务数据等,请作为附件内容一并提交。)
五、审核公示
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资助,并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受资助项目需接受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采用设立项目专项、分期拨款方式进行资助,首拨60%,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40%,按照财务要求凭票报账核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677360672。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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