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第五批桂林市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批桂林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原则上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名人选,各学院(部)、各单位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名人选,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桂林市第五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Word文档。
(二)《桂林市第五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Excel文档。
(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获奖、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确认。证明材料电子版须原件扫描并合并生成一个PDF文档。
(四)《廉政鉴定意见表》一式2份,由学校纪委核实盖章。
(五)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后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经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各推荐人选再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相应上报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师资科邮箱:gxnuszk@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周勇,电话:5846403。
附件:1.关于印发《桂林市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2011〕46号)
2.关于做好第五批桂林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18〕51号)
人事处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