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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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 2018-10-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广西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18年)>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三全”育人工作进程,总结强化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填写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表。请“十育人”高地各牵头单位会同参与单位在7月份报送的工作推进情况(见附件1)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同一“实施项目”多个单位参与时,项目牵头单位应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沟通,确保工作项目推进工作顺利进行,表述的内容和提供的支撑材料完整有效,针对性强。

    2.“工作进展情况”栏主要由各有关单位对照“工作目标”栏填报截止10月底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针对30个“实施项目”、60个“工作目标”所采取的工作措施、过程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情况。数据详实,且须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3.“面临的问题及推进措施”栏主要由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具体工作项目推进过程汇总遇到的问题及推进措施。

    4.“完成情况”栏主要由“实施项目”牵头单位统筹各参与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标“工作目标”评估工作完成度,以百分比形式填写,如85%。

    (二)撰写阶段性总结报告。“十育人”高地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牵头推进的“十育人”高地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报告参考体例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由“十育人”高地建设牵头单位于11月2日前负责报送,包括附件2、4以及支撑材料。附件2和4的纸质版须加盖“十育人”牵头单位公章,附件2、4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含目录)由“十育人”高地建设牵头单位按照要求规整后发送至gxnufdyjd@126.com。联系人:王超。

    (二)为进一步落实阶段性总结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要求,确保“三全”育人工作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到位,确保达到教育厅实地督查工作标准,请“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主要指非教学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工作人员安排表(见附件5)。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建设项目(2018年)第一阶段(7月份)工作推进情况汇总

        2.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表

        3.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工作总结支撑材料要求

        4.广西师范大学“XX育人”高地建设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撰写参考体例

        5.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人员安排表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建设项目(2018年)第一阶段(7月份)工作推进情况汇总.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工作总结支撑材料要求.doc

附件4:学校”十育人“高地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参考体例.doc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人员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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