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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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培育建设项目立项资助名单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 2018-10-19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示范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各单位积极申报,共收到22个单位25申报项目材料。经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研究,确定对《以文化人、经世致用——知行并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5个项目予以资助,每项资助2万元;对《推动“三全育人”,培养新时代电子工匠——工科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等10个项目予以资助,每项资助1.5元;对《立德弘艺:思政教育与美术教育融通育人的探索》等10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每项资助1万元。立项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

    为确保各获批项目建设工作如期高质量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立项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工作项目育人内涵,努力将项目建设内容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发挥好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三全育人”工作健康、全面、快速发展。

    二、请各立项单位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按照一个项目建设周期(2018年9月-2019年8月)持续优化项目建设,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本学期末)。一个建设周期后,提交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中期书面进展报告和试点总结报告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项目建设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督查督导。

    三、各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要合理预算各项开支务必按照进度执行,不得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立项资助经费必须用于“三全育人”示范培育项目各项工作开支,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指导、基础能力提升、管理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研究、专家咨询、活动竞赛、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不允许用于公务接待和人员经费(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咨询开支除外)等支出。经费划拨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三全育人”示范培育建设立项资助项目名单(25个项目)

学工部(处)

2018年10月19

附件

附件:“三全育人”示范培育建设立项资助项目名单(25个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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