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年第四季度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8-10-09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7〕46号)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支出执行进度要求为1-9月不低于75%、1-11月不低于90%、1-12月不低于100%。财务处已将2018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表发到各学院(部)各单位,请经费项目负责人对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截至9月30日,学校整体预算执行率离上级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第四季度预算执行工作推进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学校2018年各项预算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预算执行工作实际,制定第四季度预算执行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对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全面排查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抓好预算执行的各项事宜,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工作。

    三、把握政策,严守纪律。

    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和要求,是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前提。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对政策内涵、管理规定等,吃透吃准、了解变化,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进而推动预算执行工作。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在坚守财经法规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已完成但尚未报销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审批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对于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工作影响学校整体执行率的单位,学校将约谈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一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的同时,适当调减下年度预算单位预算经费指标。

 

                                    财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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