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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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育才校区校友之家经营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友总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 2018-09-14

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校友、师生,切实将校友之家建设成为学校对外的一个窗口、文化交流活动场所,校友的精神家园,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校友之家的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保留育才校区校友之家接受校友及学校各单位公益使用属性的同时,面向全校征集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经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内容

    为校友、师生提供咖啡、茶饮等轻食文化服务。

    二、入驻对象

  (一)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规定,入驻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者毕业三年内并且正在从事创业的校友,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

  (二)有意申请创新创业项目的同学。

   三、入驻指标

   本次只遴选1个项目团队入驻。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及其项目团队具有提供优质咖啡、茶饮等轻食文化服务的经验或能力;

  (二)项目团队入驻期间,要求经营业务有增长、商业模式清晰、建立良好的销售团队、实施有效的市场策略,项目团队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项目团队具有财务管理能力,能提供经营期间准确、清晰的历史财务数据、财务预测等材料。

   五、申报方式

   项目团队负责人填写《育才校区校友之家入驻(企业)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材料需所在学院(部)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于2018年9月20日12:00前提交至校友总会秘书处202办公室(育才校区教十二楼西侧),证明项目材料作为附件内容,请一并提交,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9073635@qq.com

  六、审核公布

  9月25日前,由校友总会秘书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对各申报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面试、磋商环节后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评选并公布入驻项目团队。

  七、其他事项

  (一)入驻项目团队需接受校友总会秘书处、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指导老师进行指派等;

  (二)校友之家的场地归校友总会秘书处管理,其面向师生、校友提供公益使用场地的功能不变,入驻团队不得以场地租借的模式经营;

  (三)在经营过程中项目团队需自负盈亏,校友之家仅提供现有设备供使用,若有其它必要需求,团队可自筹经费解决,或向管理方申请获批后方可得到相应的支持;

  (四)入驻团队需与管理方签订入驻协议书、安全责任协议书;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友总会秘书处、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46895。

 

  附件:育才校区校友之家入驻(企业)项目申报书

 

                                        校友总会秘书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育才校区校友之家入驻(企业)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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