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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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8-09-14

 各学院(部)党委: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印发<2018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8〕1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大学生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建设一支数量合理、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基础。通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努力实现2018年秋季入学大学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预备党员培训率三个100%。帮助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引导大学生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实施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把入党启发教育确定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优秀党员与新生座谈等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促进新生对党的了解,提高新生对党的认识,引导新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启发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作用,将《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读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入党启发教育读本,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和新生班级开展结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入党的引导作用。

   (二)继续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接受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优良传统和时事政策教育,使他们加深对党和国家形势政策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三)实施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党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以集中授课、网络学习、主题讨论、自主学习、观看影片和心得体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结束时,可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填写《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放进学生个人档案中。

   (四)继续实施预备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包括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使他们加深对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的了解,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入党宣誓及转正两个关键环节,组织预备党员参与党内各类活动,帮助他们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入党。预备党员年度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五)继续实施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2次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通过学习培训,帮助他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学习、生活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毕业教育,开展切合毕业生党员实际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即将毕业的学生党员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推广开展网络授课、“微党课”等活动,不断探索大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推广“网上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等做法,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六)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好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的基础上,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的培训,学年内举办2-3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业务培训,确保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努力提高他们履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1.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锻炼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征文比赛、歌咏比赛、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自觉性和实效性。立足学校特色,组织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社会调查、学习考察、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创新创业和勤工助学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要以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精神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依托党员教育基地、运用“微课堂”、“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学习培训和纪念活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学习宣传党的知识、强化党员党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坚定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

   3.开展优秀学生党员挂职锻炼活动。积极与地方党政机关、社区、街道、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等搭建学生党员挂职锻炼平台,适时组织、推荐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到基层挂职锻炼,拓宽学生党员教育和培养途径。通过锻炼,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学生党员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提高能力,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根本宗旨的理解,增强党员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八)开展党员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广西高校基层党的建设质量提升计划等,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建经验交流活动,把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作为经验交流的重要部分,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努力在开展党员教育工作中树标杆、作样板,推动学院(部)党组织成为我党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阵地。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部)党委要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分党校、学工、共青团等组织机构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学院(部)要按学校2018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的要求,制订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时间和负责人,方案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8月。

   (三)做好保障工作。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要对工程给予支持,鼓励党政干部教师给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分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建网站、各类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

   (四)注重总结提高。各学院(部)党委要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党校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情况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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