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学生收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需要齐抓共管,协作完成。
为方便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了解学生缴费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缴费上学的意识,努力形成自觉缴费的良好氛围,现统一开通各相关部门的学费查询权限,请各学院(部)、学工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根椐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查询人的信息(见附表),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cwcsfk@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送至财务处110办公室。
财务处
2018年7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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