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可向上级部门推荐35名人选,各学院(部)按文件要求推荐,名额不限。
三、注意事项
在校机关和直属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参与选拔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一式4份;
2.《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
3.《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教学科研业绩信息一览表》一式1份;
4.证明材料一式4份,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须制作封面和目录,所有证明材料均由推荐学院(部)负责核定原件,并在其中1份材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5.《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与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书》Word版一式1份;
2.《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版一式1份;
3.《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教学科研业绩信息一览表》EXCEL版一式1份;
4.证明材料合订PDF一式1份,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9月3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xnus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勇、曾美玲,联系电话:5846403。
附件:1. 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28号)
2.关于转发实施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桂教办〔2017〕861号)
3.证明材料格式
人事处
2018年7月5日
附件附件1:桂教人〔2018〕2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zip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