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的要求,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募组建我校2019-2020年度(全国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集中推荐、择优选拔、考核派遣”的方式,公开招募一定数量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支教服务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及各类公益活动,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
二、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组织部、学工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研究生支教团的组建招募相关工作。
(二)根据《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由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统筹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办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办主任,研究生招生办主任、校团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支教团招募、选拔、培训、管理、派遣和考核工作。
三、招募名额及对象
根据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团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名额为8人,招募对象面向本校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中升本、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的计划内免试研究生名额。
四、服务地
我校对口联系的广西资源县车田民族初中、富川县麦岭镇麦岭中学(具体服务地学校以团中央审批为准)。
五、报名及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参加一定时数的社会志愿服务经历;
(二)热爱教育事业,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能胜任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适应艰苦地区的生活和各项工作;
(四)本人志愿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并得到家庭支持;
(五)学业成绩条件:
1.外语能力达到学校学士学位外语水平,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2.在校第1~5个学期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5%,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专业主干课无重修记录。
(六)优先推荐条件:
1.“青马”学员或曾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需达到两年以上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综合素质优秀,有突出特长;
4.所学学科为支教服务地指定紧缺学科;
5.在学术专业或社会工作领域取得重大荣誉,为学校或社会做出杰出贡献者(具体相关优先推荐条件参照学校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6.志愿在支教服务满一年后返校读研期间担任校团委指导的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1-2年。
(七)无心理疾病。
六、相关政策待遇
(一)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从2011年起,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二)志愿者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后作为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在本科专业所属学科或相近学科确定研究生专业。
(三)入选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
(四)推荐入选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纳入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
(五)服务期间,入选志愿者人事(学籍)关系挂靠我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六)入选志愿者赴服务地前按照团中央要求参加统一集中培训。
(七)入选志愿者按照在服务地的实际服务时间,享受全国项目办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交通补贴。
(八)入选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九)支教团成员支教期间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支教服务地和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志愿者服务期间,由全国项目办审定《服务鉴定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十一)志愿服务期间,支教团成员须履行协议,完成为期一年的支教任务,不得以升学或找工作等原因退出支教团,如无正当原因未履行支教承诺,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缩减所在学院(组织)下一年度支教团报名选拔指标。
七、招募方式及名额
(一)招募方式:学院(部)推荐、校级学生组织推荐。
(二)推荐名额: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学校项目办可根据各学院(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名额微调。校级学生组织(校研会除外)可推荐3名学生参与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八、招募时间安排
(一)公开招募阶段:6月15日—22日。
1.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于6月22日下班前向项目办递交学院(部)推荐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学生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该专业学生第1~5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加盖学院公章)、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关材料要经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才能报送。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各校级学生组织于6月22日下班前将学生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学生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递交学校项目办,有关材料需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送。
(二)资格审查阶段:6月22日—24日,项目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名单。
(三)综合考核阶段:6月24日—30日,项目办组织入围人选开展综合素质考核(笔试、面试、试讲),根据考核成绩,确定12名入围人选名单并进行组织考察。
(四)拟录考察阶段:6月30日—9月7日,根据拟录考察期学生现实表现进行拟录期满考核,同时再次核对第6个学期的专业主干课有无重修记录,公布考核结果。项目办组织最终入围人选参加相关专业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项目办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五)体检阶段:9月16日,项目办组织最终入围者进行体检。
(六)推荐报送阶段:9月1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录取名单,与普通推免生名单一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9月18日,入选志愿者填报正式报名登记表,学校与入选志愿者签署《招募协议书》。9月19-25日,进行推免生网报。10月2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审查意见),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并组织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填报信息并审核。
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6月22日17:30前报送至雁山校区交行政楼北楼242办公室;育才、王城的报送至第二文科楼北楼1006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sdtw@mailbox.gxnu.edu.cn。
(二)如团中央对招募要求及方式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及招募工作相关事宜,请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人:谭智奇(老师),0773-5848822,18677381868;赵剑光(学生),13635199211。
附件:1.中国青年志愿者(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学院(部)推荐报名登记表
2.中国青年志愿者(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
校团委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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