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经学院自评,专家组审议,研究生学院复核,现将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相关评估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从2018年6月11日至29日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研究生学院提出,联系人:李延,联系电话:5848382,邮箱:343012874@qq.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点自评报告
2.广西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打分表
3.广西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点评估支持材料
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点评估支持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