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公共用房管理规定,学校拟于近期收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处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再次与各学院(部)各单位核对公共用房数据及超额使用费,请予以认真配合;还未按要求报送科研用房分配表的学院(部)请及时上报核对。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的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将于2018年6月21日至27日在校园网进行全校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将正式收取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
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7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公共用房管理规定,学校拟于近期收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处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再次与各学院(部)各单位核对公共用房数据及超额使用费,请予以认真配合;还未按要求报送科研用房分配表的学院(部)请及时上报核对。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的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将于2018年6月21日至27日在校园网进行全校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将正式收取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
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