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有关学生组织:
根据自治区和高校精神文明办有关通知要求,开展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分别
(一)最美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技能。
(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1.依法成立3年以上(包括3年)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3年以上(包括3年)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评选。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有明确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脱贫攻坚、传播文明、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师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有在全区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读《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6月6日中午12:3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至如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谭智奇(老师) 0773-5848822
电子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育才、王城请交育才校区第二文科楼北楼1006室,雁山请交至行政楼北楼242室。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18〕37号)
校团委
2018年6月1日
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桂文明办字[2018]3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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