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加强学杂费收缴力度,确保2018年度学校预算收入的实现,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杂费催缴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欠费学生(欠费名单已在独秀学工群和教学秘书群公布)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通过微信、网银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缴费流程见财务处网页)。
二、本学期财务处不再委托中国银行代扣。
三、学生足额缴费成功,如需打印缴费票据,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如需代办,请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办理)。
四、请通知未办理中国银行卡的学生,及时到中国银行营业点办理新卡(新卡必须为借记卡),新卡办好后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进行自助补充登记,也可到雁山校区收费科或育才校区收费科办理补登记手续(流程见财务处网页)。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费结算余额统一发放到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五、2018届全日制本科专业(中外2+2校际交流项目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选课信息结算学分学费,欠费学生不参加结算,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8届全日制本科学费结算公布时间分为预结算和最终结算两个阶段,时间分别为:2018年6月3日和2018年6月14日。预结算数据在财务网站公布后,请学生于2018年6月4日-6月10日自行核对;如学生对选课信息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5847627;如学生对收费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5802263、3698085,过期不予受理。
(二)结算数据中最后一栏为“结算后应补交及应退金额”,大于零,表示学费应补缴金额,小于零,表示应退学费金额;需要补交学费的学生请在2018年6月15日-6月20日缴清。
(三)财务处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应退款转入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四)请各学院(部)负责通知到每个学生。
六、收费管理科对外办公地点及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法定休息时间除外)
(一)育才校区财务处110办公室:8:00-12:00,14:30-17:10(17:10-17:30内务处理)
(二)雁山校区行政办公楼256室:8:30-11:30,12:30-15:00(15:10-15:30内务处理)
财务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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