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向深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2018年宣传部、学工部(处)、教师工作部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高校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三)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高校党建工作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七)高校共青团工作
(八)“三全”育人体系建设专项
请申请者根据以上课题指南进行申报,题目可自拟。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上述1—7条选题:各学院(部)、各单位申报数量不受限制。
(二)第8条选题:各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参与申报2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四)在研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科学研究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专项项目”。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项。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拟安排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20项。学校将推荐获得重点课题立项的项目申报2018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获得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将转为教育厅课题进行管理(有教育厅经费支持的项目,学校不再重复配套经费;获教育厅自筹经费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五、完成时限
课题的完成时限为1年,从项目立项之日开始算起。
六、结题要求
(一)重点课题需完成一篇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一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二)一般课题需完成一篇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七、其他事项
项目申请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A4纸双面印制,一式6份),《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填写好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lilun109@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联系,电话:5833525。
附件: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2.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项目汇总表
校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教师工作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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