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建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节奏、确保工作进度,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党建月报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8〕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党建工作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二、月报内容
围绕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以及落实上级党建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月报,条目式简要报告上个月党建工作情况和本月主要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月党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二)上月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三)上月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工作亮点;
(四)上月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情况及特色活动和工作亮点;
(五)本月党建工作计划;
(六)党建工作意见建议;
三、月报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建月报工作,做什么报什么,严禁弄虚作假,报送的材料要简明扼要,要有数据和实例支撑。通过党建月报制度,要实现对年度党建工作的逐月推动,更好地促进工作布置、检查、落实,确保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学校将形成台账,对党建工作推进缓慢、月报工作不完成的,适时进行通报。同时,党建月报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建考核范围。
(二)党建月报材料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以后,于每月2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呈送学校党委审定后上报自治区高校工委。其中,7月月报同时报送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2019年1月月报同时报送2018年全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打算。
(三)2018年春季开学至4月工作情况须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定1名专员负责月报工作,并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并加入“党建月报工作QQ群”(群号:779666263)。
联系电话:5815350;电子信箱:gxsdzzb@gxn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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