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5、2016 年学校选派的精准扶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分队长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已经结束。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就做好2016~2017年学校精准扶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学校积极参加定点扶贫工作、履行帮扶职责的各学院(部)、各单位均可参评。
(二)先进个人:2015、2016 年选派的工作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校积极投身定点扶贫工作的干部、教师、学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程序
各学院(部)、各单位和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学校精准扶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工作表现,经民主推荐、综合考核,按分配的名额产生推荐表彰对象,报校党委进行审定。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学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8—10个,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定点扶贫的各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工作队员选派工作,支持所派出干部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帮助他们出色完成驻村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包村帮扶责任,积极为农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帮扶工作成效突出;认真落实单位(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单位领导带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对联系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在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等工作中做出工作实绩。注重从获得2016—2017 年区、市级“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的派出单位中评选。
(二)学校评选表彰先进个人4—6名,基本要求是: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乡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安排部署;与驻地党委密切配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有计划、有创新,措施有力,管理到位,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作队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增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各项事业明显进步,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在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等工作中做出工作实绩。注重从2016年或2017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以及提前完成脱贫摘帽县(村)的工作队员中推选。
四、有关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推进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中要注意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评选工作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确定为推荐对象的集体及个人要认真进行比对甄别,按规定条件加强核查核实。
(三)请校内各单位将审批表(见附件)和有关材料于 2018 年5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校扶贫办,并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卢春华:0773—5812081,电子邮箱:gxnuoffice @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6~2017年度精准扶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16~2017年精准扶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校扶贫办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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