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18〕1号)精神,经个人和单位申报,学校讨论决定,现拟推荐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侯莉敏同志(教育学部)为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2018年4月26日起至5日3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5月3日前向校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773-5843267;邮箱:gxnursk@163.com。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党委统战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 事 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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