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桂人才办〔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单位限推荐1名符合遴选条件的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如有推荐,请务必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一、《“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张贴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各推荐单位在其中一式1份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周勇,电话:5846403,邮箱:gxnuszk@126.com。
附件:1. 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桂人才办〔2018〕41号)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