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引进后必须全职在校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的国(境)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自主创新创业成果显著,且为高校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国(境)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引进,不受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限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回国工作一年之内均可申报。属于本单位工作,公派出国(境)外访学进修人员,不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二、选聘人数
我校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推荐人选,名额不限。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4份;
2.《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4份;
3.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申请表填报内容相关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需教育部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护照、国外工作证明,可证明其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建立目录,并分类按顺序放置,证明材料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确认)纸质版一式4份;
4.纸质材料按照《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与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4册。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原件正立扫描)电子版合并的PDF文档一式1份;
2.《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WORD版一式1份;
3.《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EXCEL版一式1份。
请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学科建设需要和推荐人选情况确定拟设岗位及推荐人选,在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后在其中一式1份材料中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5月2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xnuszk@126.com。
联系人:周勇 曾美玲;联系电话:5846403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15号)
2.《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2013〕4号)
3.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请表
4.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简表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15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2013〕4号).pdf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