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2018-2019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8〕14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合作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赴任年度2018年,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越南河内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赴任年度2019年,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四)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五)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六)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八)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九)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总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非英语语种或艰苦地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登录登陆http://kzxyshizi.hanban.org,选择申报本校所承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在系统内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并提交,并在系统内打印《推荐表》;《推荐表》后需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单独出具的候选人政审材料。
(二)单位审核及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并于4月13日(周五)17:00前将系统内打印的《推荐表》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由学校填写)和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提交至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外语楼2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考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审核候选人材料,符合条件者参加2018年5月举办的选拔考试。考试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派往我校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的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及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莫芳,联系电话:0773-8988103。
附件:1.关于商请推荐2018-2019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
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3.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及管理办法
国际交流处
2018年4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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