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7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1〕124号)以及《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7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开展我校2017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对项目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预算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
二、评价对象和内容
(一)评价对象。各单位获得列入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的部门预算项目。
(二)评价内容。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被评价单位开展自评。被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于2018年4月2日前将评分表(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项目归口部门,项目归口部门汇总后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472426198@qq.com。
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5835526。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4.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财务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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