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发展计划数以上一年实际发展数为参考。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经过党支部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如为28周岁以下团员,还必须是已经通过民主推优的积极分子。上年度已列入发展计划但没有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仍可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但需重新讨论上报。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完善培养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在优秀大学生、中青年教师和“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要认真总结和提升推优育苗、多维培养、公示票决等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坚决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现象,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学校将根据上级下达的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发展计划进行调控,以确保党员发展保持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当规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党员发展计划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联系电话:5815350;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2.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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