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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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挂职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8-01-30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自治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挂职人选的通知》(桂党高工办﹝2018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派党外中青年干部、教师参加挂职锻炼。现将2018年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挂职报名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拟于20183月开始,原则上为一年。

二、挂职岗位

崇左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区)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自治区工信委有关处室,隆安县、岑溪市、桂平市、田东县、北海市银海区、武宣县和钟山县的县(市、区)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等。

三、报名对象、名额及推荐条件

(一)报名对象及名额

学校副处级、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正科级(或相当级别者,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二)推荐条件

1.具有专业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党外中青年干部、教师。

2.政治素质好,合作共事能力强;具有较强专业特长和一定组织管理能力;作风过硬,有吃苦奉献精神。

3.优先考虑具有经济管理、金融、计算机、工业、机械、旅游管理、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法律、商务、城市规划、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专业和工作经历的人。

四、挂职政策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相关补助费用按照桂财行﹝201489号文件执行;年休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

五、报名推荐办法

(一)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挂职锻炼的党外中青年干部、教师,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1日(星期四)中午12:00报组织部办公室(育才校区办公楼115),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由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请各单位将通知要求传达至符合条件的干部,并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黄展鹏,联系电话:584326418577358814,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干部挂职锻炼报名表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校 党 委 统 战 部

                                 2018130

附件

附件:干部挂职锻炼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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