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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及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纪委  发布日期: 2018-01-09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及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2017年9月1日以来(即: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之后)的公款消费、公款接待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本单位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公款购买礼品、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坚决杜绝公务活动违规违纪问题,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抓实排查工作,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

三、各单位须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12:00之前将本单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注: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并填写《关于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公务接待及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排查的问题清单》(附件),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同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校纪委办(育才校区纪委209办公室),联系人:邵华0773-5843237。

四、纪委办、监察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适时进行重点抽查,如发现工作不力或马虎应付的,或被举报查实的,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关于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公务接待及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排查的问题清单

 

 

           校 纪 委

2017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关于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公务接待及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排查的问题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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