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在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经学校组织评审,现评选出学生工作部(处)等15个先进集体、刘景等22位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校友总会秘书处反映。联系电话:0773-5846895,E-mail:xyzh@gxnu.edu.cn
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附件:拟评选2017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
校友总会秘书处
2018年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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