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学院(部)、单位进行了合并或新设立等,在办理办公电话(含宽带)托收后,没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到财务处,造成托收电话费所属部门不准确。为确认托收电话费的归属,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填写电话费托收确认单(见附件),并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财务处113室4号柜台,没有人确认的托收电话将安排取消托收,请各单位及时报送确认单,以免影响工作。
财务处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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