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近期,我区多所学校爆发流感聚集性疫情,为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防控意识。重视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校医院要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疫情和防控工作部署,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年级辅导员要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病因追踪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如学校聚集性疫情严重,建议采取停课措施,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落实卫生部门的建议,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理念。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各学院(部)要把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师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居住及学习场所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社会公共场所;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如有必要可留在家中休息等。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经常开窗换气,保持教室、宿舍、餐厅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空气流通。有疫情发生的学院(部),要做好消毒措施。
四、加强监测报告。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落实疫情报告人(请于1月4日前将疫情报告人名单报到校医院预防保健科,电话5832537,联系人:郑医师),报告人负责各学院(部)各单位的疫情报告工作。凡出现流感/呼吸道症状的请于每日下午5:00前报到预防保健科,不允许出现缓报、瞒报现象。学校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防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广西师范大学爱国卫生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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