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业务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机关、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额享受学校综合奖励绩效的机关、业务部门,包括:
1.机关党群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22个):党委办公室(统战部、督查督办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校团委、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文科中心)、人事处、研究生学院、财务处、国际交流处、保卫处(武装部)、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基础教育管理与合作办公室、校友总会秘书处。
2.业务部门(9个):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网络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校医院、干部培训学院(党校)。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评(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
各单位结合年终总结撰写年度工作自评报告,报告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内容:领导班子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与内部管理、工作效能、年度工作任务及整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本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对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目标的贡献情况。
请各单位于1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加盖公章)报育才校区校办楼人事处305-1室。自评报告需报电子版。邮箱:rsc@mailbox.gxnu.edu.cn
(二)教师代表、教学学院、校领导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2018年1月5日~1月12日)
人事处在学校办公系统上公布各单位自评报告。
教师代表、校领导、各学院(部)各单位的考核人员(另行通知)分别按照考核要求开展考核打分。
(三)学校审核并公布考核结果((2018年1月13日以后)
1.汇总考核结果,算出各单位的考核总分提交学校绩效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审议。
2.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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