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纪委: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纪检干部工作交流,不断压实监督责任,依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党〔2017〕117号),结合我校《二级单位纪委工作规程(暂行)》( 师党纪监〔2016〕7号 ),经研究,决定召开二级单位纪委书记( 纪检委员) 年度工作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二、地点
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5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纪委委员;
2.全校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
3.纪委办、监察处干部。
四、会议要求
(一)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实事求是地总结今年以来履行监督专责所从事的工作和主要亮点,客观地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简要陈述下一步工作打算。每位同志口头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二)为了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工作交流内容应围绕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单位纪委工作规程(暂行)》( 师党纪监〔2016〕7号 )和年初签订的《二级单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责任书》展开,力求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彰显特色。
(三)为了提升会议交流质量,落实留痕管理,应当事先形成书面材料(篇幅不超过2000字),纸质版请于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5:30前签名后报送至校纪委办。
(四)年度考核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干部日常监管、抓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必然要求,今年以会议交流方式进一步强化二级纪委书记的角色意识和担当精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请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抓好落实。
校纪委办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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